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贫困生高考优惠政策2020-贫困生高考补助

tamoadmin 2024-08-11 人已围观

简介1.贫困生高考有什么优惠政策2.贫困生补助金额一般是多少3.贫困县高考优惠政策贫困生高考有什么优惠政策贫困户高考不可以加分,也没有什么优惠政策。但是贫困准大学生和大学生们千万不要因为贫困而放弃追求梦想。入学时 可申请国家助学、绿色通道对于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而言,在录取入学时,可以选择国家助学和绿色通道政策,解决新生入校与缴纳学费的相关问题,确保大学新生顺利入学。资助标准:每年金额不超过8000元,期

1.贫困生高考有什么优惠政策

2.贫困生补助金额一般是多少

3.贫困县高考优惠政策

贫困生高考有什么优惠政策

贫困生高考优惠政策2020-贫困生高考补助

贫困户高考不可以加分,也没有什么优惠政策。但是贫困准大学生和大学生们千万不要因为贫困而放弃追求梦想。

入学时 可申请国家助学、绿色通道

对于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而言,在录取入学时,可以选择国家助学和绿色通道政策,解决新生入校与缴纳学费的相关问题,确保大学新生顺利入学。

资助标准:每年金额不超过8000元,期限最长不超过22年,学生在校期间的利息全部由财政贴息,毕业后60个月内为“不还本金、只付利息”的还本宽限期。

绿色通道资助对象:录取入学、无法缴纳学费的家庭经济困难新生。

资助内容:先办理入学手续,然后再根据学生实际情况,分别取不同办法予以资助。

贫困生补助金额一般是多少

贫困生补助金额具体如下:

1、第一档为重点贫困补助4000元;

2、第二档为中度贫困补助3000元;

3、第三档为一般贫困补助2000元。

贫困生基本申请条件如下:

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的领导;

2、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规章制度;

3、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

4、勤奋学习,积极上进;

5、家庭经济困难,生活俭朴。

城市低保对象、城市低收入家庭子女通过普通高考,被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和专科院校录取的国家内统招生。本科生资助7000元,大专生资助5000元,农村五保对象、低保对象通过普通高考或中考,被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和专科院校录取的国家内统招生及中专生和技校生。本科生资助7000元,大专生资助5000元,中专生、技校生资助3000元。农村执行生育政策困难家庭女学生通过普通高考和中考,被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和专科院校录取的国家内统招生及中专生和技校生。本科生资助3000元,大专生资助2000元,中专生、技校生资助1000元。

《城乡最低生活保障资金管理办法》第九条 县级以上财政部门应当会同民政部门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取因素分配等方法,科学合理地分配城乡低保补助资金,强化“以奖代补”机制,以加强最低生活保障管理工作。

因素分配方法主要依据城乡低保对象数量、地方财政困难程度、城乡低保资金安排情况等因素;以奖代补主要依据城乡低保资金绩效评价结果。

中央财政城乡低保补助资金重点向贫困程度深、保障任务重、工作绩效好的地区倾斜。

第十条 各级财政、民政部门应建立健全城乡低保资金绩效评价制度,对制度实施和资金使用的效果进行评价。绩效评价的主要内容包括资金安排、预算执行、资金管理、保障措施、组织实施和实际效果等。

第十二条 城乡低保资金原则上实行社会化发放,通过银行、信用社等代理金融机构,直接发放到户。

县级财政、民政部门应当以低保家庭为单位为其在代理金融机构开设专门账户,代理金融机构不得以任何形式向城乡低保对象收取账户管理费用;实行涉农资金“一卡(折)通”的地方,应当将农村低保资金纳入“一卡(折)通”,统一发放。

贫困县高考优惠政策

贫困县高考优惠政策,教育部有新的规定:

一、继续实施农村贫困地区定向招生专项

1.合理安排招生。农村贫困地区定向招生专项(以下简称国家专项)由中央部门高校和地方“211工程”高校为主的本科一批招生学校承担,招生规模为5万名。有关高校特别是中央部门高校要统筹好招生的增量安排和存量调整,综合考虑有关省(区、市)贫困地区生源比例等因素,合理安排分省,并向农村考生数量多、升学压力大的省份倾斜。

2.严格报考条件。国家专项实施区域为832个贫困县(包括所有集中连片特殊困难县和国家级扶贫开发重点县,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在新疆南疆三地州的22个团场),以及重点高校录取比例相对较低的河北、山西、安徽、河南、广东、广西、四川、贵州、云南、甘肃等省区。考生具有本省(区、市)实施区域当地连续3年以上户籍和当地高中连续3年学籍并实际就读、符合当年统一高考报名条件、父母或法定监护人具有当地户籍的,均可报考本省(区、市)实施区域的国家专项。有关省(区、市)可根据实际情况制订具体报考条件及实施办法。

3.完善录取办法。国家专项招生办法和工作流程按照教育部等部门《关于实施面向贫困地区定向招生专项的通知》(教学〔2012〕2号)有关要求执行,对有政审、面试、体检等特殊招生要求的高校可安排在提前批次录取。有关省(区、市)要进一步优化工作流程,探索完善投档录取办法,增加考生选择机会。录取分数原则上不低于招生学校所在批次科类录取控制分数线,同批次内生源不足时,不得擅自将未完成的调整为普通录取,应通过多次公开征集志愿方式录取。经征集志愿仍未完成的,应适当降分录取,确保完成招生任务。

二、继续实施农村学生单独招生

1.适度增加招生。农村学生单独招生(以下简称高校专项)由教育部直属高校和其他自主招生试点高校承担,招生不少于学校本科招生规模的2%,具体规模将在我部招生文件中明确。有关高校特别是农村学生比例相对较低的高校,要进一步加大工作力度,扩大招生名额,努力使本校农村学生比例明显提高。中央部门高校要将调减的特殊类型招生名额优先安排高校专项。

2.明确实施区域和考生其他报考条件。高校专项主要招收边远、贫困、民族等地区县(含县级市)以下高中勤奋好学、成绩优良的农村学生。有关省(区、市)根据上述要求确定具体实施区域。申请考生及其父母或法定监护人户籍地须在本省(区、市)实施区域的农村,本人须具有当地连续3年以上户籍和当地高中连续3年学籍并实际就读、符合当年统一高考报名条件。考生户籍、学籍资格审核办法由有关省(区、市)研究确定。已经完成或正在推进户籍制度改革的地区,要根据《院关于统计上划分城乡规定的批复》(国函〔2008〕60号)有关要求,以及国家统计局公布的最新年度《统计用区划代码》和《统计用城乡划分代码》,确定考生户籍地区范围。

3.科学制订考核及录取办法。有关高校要结合农村学生特点及相关中学实际情况,进一步完善考生申请要求和考核录取办法。要充分发挥学科专家作用,认真审核考生申请材料,合理确定参加本校考核考生名单。有关高校和中学要创新服务举措,通过对家庭经济困难考生给予经济补贴、探索选派专家到当地开展考核或网络远程面试等方式,为考生顺利参加报名、考核提供便利和帮助。考核录取工作管理参照自主招生办法执行,录取工作实行单独填报志愿、单独投档录取,原则上与自主招生同时进行。入选考生高考成绩总分录取要求,原则上不低于有关高校所在批次科类录取控制分数线。

4.合理安排工作时间。4月15日前,有关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向社会公布本省(区、市)确定的实施区域,有关高校公布招生简章。4月15日至5月5日,考生在阳光高考平台(://gaokao.chsi.cn/gxzxbm)完成报名申请。5月30日前,有关省(区、市)完成考生户籍、学籍资格审核并进行公示,有关高校完成考生申请材料审核。6月3日前有关高校确定参加学校考核考生名单并进行公示。高校考核、确定入选资格考生名单等工作在高考后、高考成绩公布前进行。

三、继续实施地方重点高校招收农村学生专项

地方重点高校招收农村学生专项(以下简称地方专项)由各省(区、市)本地所属重点高校承担,招生由各省(区、市)根据本地实际情况确定,原则上不少于有关高校本科一批招生规模的3%。各省级教育行政部门要在保证国家专项的基础上,加大本地优质高等教育的统筹,指导有关高校足额落实招生。地方专项实施区域、报考条件和录取办法由各省(区、市)因地制宜确定。各省级教育行政部门须于4月30日前将本省(区、市)地方专项实施方案报我部备案。

文章标签: # 高校 # 录取 # 招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