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少数民族高考加分政策2019-少数民族高考加分政策2019年

tamoadmin 2024-09-22 人已围观

简介1.2019年广东高考加分及照顾政策 你符合条件吗2.2019布依族在黔西南高考加多少分3.2023年还有民族加分政策吗4.2019年广东高考加分项目及分值2019年广东高考加分及照顾政策 你符合条件吗 2019年广东高考加分及照顾政策已经公布,下面我为大家整理了详细内容,快来看看你是否符合条件吧。 1. 高考加分和优先录取政策按 《广东省招生委员会关于进一步调整广东省高考加分项目和加强

1.2019年广东高考加分及照顾政策 你符合条件吗

2.2019布依族在黔西南高考加多少分

3.2023年还有民族加分政策吗

4.2019年广东高考加分项目及分值

2019年广东高考加分及照顾政策 你符合条件吗

少数民族高考加分政策2019-少数民族高考加分政策2019年

2019年广东高考加分及照顾政策已经公布,下面我为大家整理了详细内容,快来看看你是否符合条件吧。

1. 高考加分和优先录取政策按 《广东省招生委员会关于进一步调整广东省高考加分项目和加强管理工作的通知》(粤招〔2015〕6号)执行。

2. 平时荣获二等功或者战时荣获三等功以上奖励军人的子女,一至四级残疾军人的子女,因公牺牲军人的子女,驻国家确定的三类以上艰苦边远地区和西藏自治区,解放军总部划定的二类以上岛屿工作累计满20年军人的子女,在国家确定的四类以上艰苦边远地区或者解放军总部划定的特类岛屿工作累计满10年军人的子女,在飞或停飞不满1年或达到飞行最高年限空勤军人的子女,从事舰艇工作满20年军人的子女,在航天和涉核岗位工作累计满15年军人的子女,参加全国统考录取并达到有关高校投档要求的,应予以优先录取。

退出部队现役的考生、残疾人民警察报考高校,在与其他考生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公安烈士、公安英模和因公牺牲、一级至四级因公伤残公安民警子女报考高校,按照《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公安英烈和因公牺牲伤残公安民警子女教育优待工作的通知》(公政治 〔2018〕27号 )的有关规定执行。

散居在汉族地区的少数民族考生,在与汉族考生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

经共青团中央青年志愿者守信联合激励系统认定,获得5A级青年志愿者的,在与其他考生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

符合高考加分资格的考生,必须经本人申报,有关部门审核,并经广东省招生委员会办公室公示后无异议方能予以认可。凡申报普通高考加分资格的考生,必须在考生所在中学、县(市、区)级招生办公室以及省教育考试院网站上公示,接受社会监督。逾期未申报的,不得补报,视为自动放弃加分资格。未经公示的考生不能获得相关加分资格。

2019布依族在黔西南高考加多少分

这年布依族在黔西南高考加20分。

根据高考100查询得知,2019年少数民族考生全国性加分:贵阳市云岩区、南明区、花溪区、乌当区、白云区、观山湖区,遵义市红花岗区、汇川区,安顺市西秀区的少数民族考生加10分;其余县(市、区、特区)的少数民族考生加20分。

2023年还有民族加分政策吗

部分地区取消了民族加分政策,例如江西省。

2022年9月15日,教育部召开新闻发布会,公开取消5类全国性高考加分项目,并且表示之后还将逐步取消95类地方性加分项目。不过,对于少数民族高考加分的政策,教育部并没有表示完全取消,但是有一些省份已经明确公开了正式取消少数民族高考加分的时间,还有一些省份对该政策进行了调整优化,比如缩小加分范围、降低加分的分值等。以下是部分省份对于少数民族加分政策的调整:

1、部分已明确取消少数民族高考加分时间的省份

福建省:2026年正式取消少数民族加分政策;

辽宁省:2026年正式取消少数民族加分政策;

浙江省:2019年开始取消外来少数民族的加分政策,并于逐年缩减享受该加分政策的范围,于2027年全面取消少数民族加分政策;

江西省:实行3年过渡制,即2020-2022年过渡期内,少数民族考生仍可加5分,但2023年起,将取消该政策,不再加分;

2、部分调整加分范围或降低加分值的省份

广东省:取消了散居在汉族地区的少数民族考生高考加分项目;

上海市:2022年起,取消少数民族聚居地区的少数民族考生的地方性加分项目。

2019年广东高考加分项目及分值

广东高考加分和优先录取政策

 根据《教育部国家民委公安部国家体育总局中国科学技术协会关于进一步减少和规范高考加分项目和分值的意见》(教学〔2014〕17号)和《广东省招生委员会关于进一步调整广东省高考加分项目和加强管理工作的通知》(粤招〔2015〕6号)等文件精神和要求,认真做好高考加分和优先录取工作。

 1。烈士子女报考本专科高校,可在其高考文化课统考成绩的基础上增加20分投档,由高等学校择优录取。

 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考生报考本专科高校,可在其高考文化课统考成绩总分的基础上增加5分投档。

 (1)归侨、华侨子女、归侨子女和台湾省籍考生;

 (2)自主就业的退役士兵,在服役期间荣立个人二等功(含)以上或被大(含)以上单位授予荣誉称号的退役军人。

 3。少数民族聚居区的少数民族考生,报考民族院校(普通高校民族班、预科班)按教育部有关规定单独划线;报考其他专科高校可在其高考文化课统考成绩总分的基础上增加5分投档,由高等学校择优录取:

 4。下列考生参加高考,并达到有关高等学校投档线的,应予优先录取:军人子女报考军队院校和国防生,平时荣获二等功或者战时荣获三等功以上奖励的军人的子女,一级至六级残疾军人的子女,因公牺牲军人的子女,驻国家确定的三类以上艰苦边远地区和西藏自治区的军人的子女,解放军总部划定的二类以上岛屿工作累计满20年的军人的子女,在国家确定的四类以上艰苦边远地区或者解放军总部划定的特类岛屿工作累计满10年的军人的子女,在飞、停飞不满1年或达到飞行最高年限的空勤军人的子女,从事舰艇工作满20年的军人的子女,在航天和涉核岗位工作累计满15年的军人的子女。

 5。退出部队现役的考生,残疾人民警察、因公牺牲人民警察子女,一级至六级残疾人民警察子女报考高校,在与其他考生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散居在汉族地区的少数民族考生,在与汉族考生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

6。少数民族聚居区的汉族考生、省委省政府确定的原扶贫开发重点县的考生,在同等条件下,高等学校可优先录取。

 7。因公牺牲的军人和人民警察的子女、立个人一等功(含)以上的军人(含退伍军人)和人民警察的子女报考高职院校自主招生,并经学校考核合格,由高等学校优先录取。

 同一考生如符合多项加分投档条件,省招生办公室投档时只取最高的一项分值作为考生附加分(不叠加)。

 符合高考加分资格的考生,必须经过本人申报,有关部门审核,并经省招生办公室公示后无异议方能予以认可。考生申报高考加分资格的截止日期为5月25日(有特殊规定的加分项目除外)。凡申报普通高考加分资格的考生,必须在考生所在中学、县(市、区)级招生办公室以及省教育考试院网站上公示,接受社会监督。公示考生的资格信息包括姓名、性别、所在中学(或单位)、加分类别等。逾期未申报,不能补报,视为自动放弃加分资格。未经公示的考生不得获得相关加分资格

文章标签: # 考生 # 高考 # 子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