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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考户籍规定,高考户籍规定最新

tamoadmin 2024-05-22 人已围观

简介1.黑龙江高考户籍学籍要求吉林高考户籍学籍要求本人具有户籍所在县高中连续3年学籍并实际就读。符合2020年统一高考报名条件;本人及父亲或母亲或法定监护人户籍地在实施区域的农村,本人具有当地连续3年以上户籍;外省籍考生须符合以下要求之一:(1)非随父母来我省就读的考生,户籍、学籍迁入我省时间必须是三年以上(2019年12月31日前迁入)。考生本人须从户籍转入时间开始在我省户籍所在地学校连续就读,在我

1.黑龙江高考户籍学籍要求

高考户籍规定,高考户籍规定最新

吉林高考户籍学籍要求本人具有户籍所在县高中连续3年学籍并实际就读。符合2020年统一高考报名条件;本人及父亲或母亲或法定监护人户籍地在实施区域的农村,本人具有当地连续3年以上户籍;

外省籍考生须符合以下要求之一:

(1)非随父母来我省就读的考生,户籍、学籍迁入我省时间必须是三年以上(2019年12月31日前迁入)。考生本人须从户籍转入时间开始在我省户籍所在地学校连续就读,在我省普通高中阶段有完整学习经历并参加我省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简称“单人迁入”)

(2)随父母来我省就读的考生,其父或母须在我省有合法职业(包括:被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事业单位录(聘)用;兴办第二、三产业及社会组织具有法人代表资格;被各类企业聘用)、合法稳定住所(含租赁)并连续缴纳城镇企业职工社会保险满三年以上(2020年9月30日前开始缴纳,不含补交。须同时参加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考生本人学籍、考籍须从高一上学期(2020年9月30日前)转入我省并从转入时间开始在我省学籍、考籍所在地学校连续就读,在我省普通高中阶段有完整学习经历并参加我省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简称“随迁子女”)

(3)连续缴纳城镇企业职工社会保险不足三年的,其全家户籍迁入我省时间必须一年以上(2021年12月31日前迁入),且其父或母须在我省连续缴纳城镇企业职工社会保险(2022年9月30日前开始缴纳,不含补交。须同时参加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考生本人学籍、考籍须随户籍同时转入我省,并从转入时间开始在我省户籍所在地学校连续就读。(简称“全家迁入”)

(4)考生本人一直在吉林省连续就读小学、初中、高中的外省籍普通高中考生,不受户籍限制。(简称“小初高连读”)

(5)户籍、学籍、考籍转入我省并在我省连续就读不足一年的,考生父母须符合国家和我省军转安置、工作调动(指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国有企业人事管理部门办理的调动)等有关规定。(简称“军转及工作调动”)

(6)考生家长(父或母)是经我省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批准招商引资来的企业法定代表人,考生本人学籍、考籍须同时转入我省学校并连续就读一年以上(2021年12月31日前转入)。(简称“招商引资”)

(7)原籍在吉林省、户口迁移到外省(自治区、直辖市)但不符合流入地高考报名条件的考生,可回我省报名参加普通高考。(简称“返回原籍”)

法律依据

《国务院关于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 第二条 第(一)项 改进招生计划分配方式。

1.提高中西部地区和人口大省高考录取率。综合考虑生源数量及办学条件、毕业生就业状况等因素,完善国家招生计划编制办法,督促高校严格执行招生计划。继续实施支援中西部地区招生协作计划,在东部地区高校安排专门招生名额面向中西部地区招生。部属高校要公开招生名额分配原则和办法,合理确定分省招生计划,严格控制属地招生比例。2017年录取率最低省份与全国平均水平的差距从2013年的6个百分点缩小至4个百分点以内。

2.增加农村学生上重点高校人数。继续实施国家农村贫困地区定向招生专项计划,由重点高校面向贫困地区定向招生。部属高校、省属重点高校要安排一定比例的名额招收边远、贫困、民族地区优秀农村学生。2017年贫困地区农村学生进入重点高校人数明显增加,形成保障农村学生上重点高校的长效机制。

3.完善中小学招生办法破解择校难题。推进九年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完善义务教育免试就近入学的具体办法,试行学区制和九年一贯对口招生。改进高中阶段学校考试招生方式。实行优质普通高中和优质中等职业学校招生名额合理分配到区域内初中的办法。进一步落实和完善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就学和升学考试的政策措施。

黑龙江高考户籍学籍要求

1.单人户籍(含和非直系亲属户籍在一起的考生):要求在辽宁省的户籍满三年(截止到报名开始之日),具有三年辽宁省高级中等教育学校学籍且有连续实际就读经历,往届生须具有辽宁省高级中等教育学校毕业证书。

2.全家户籍(含和父亲或母亲一方或法定监护人户籍在一起的考生):要求截止到报名开始之日有辽宁省户籍、辽宁省普通高中学籍满一年且有连续实际就读经历,往届生须具有辽宁省普通高中毕业证书。

报考条件:

1、考生参加辽宁省普通高考报名的基本资格。

2、具备报名基本资格,在辽宁省出生(即身份证号码的前两位为“21”)且具有辽宁省户籍的考生,可参加我省普通高考报名。少数民族自治县的少数民族考生,只有在其户籍所在的少数民族自治县报名并参加考试,才能享受相应的普通高考加分政策,在其他地区报名、考试不享受普通高考加分。

3、户籍从省外迁入辽宁省的考生在我省参加普通高考报名,还须符合额外要求。

落户手续:

1.户口迁移需要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第十条“公民迁出本户口管辖区,由本人或者户主在迁出前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出登记,领取迁移证件,注销户口。”

2.第十三条“公民迁移,从到达迁入地的时候起,城市在三日以内,农村在十日以内,由本人或者户主持迁移证件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入登记,缴销迁移证件”的规定进行;

3.但由于各地的政策不尽相同,购置新房未必就能够在新房所在地落户。因此,应该在咨询新购房所在地公安机关可以办理落户的明确承诺后,依据购房合同及产权证书,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第十条的规定,向原住所地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出登记,领取迁移证件,注销户口;

4.按照第十三条的规定,在三日内持迁移证件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入登记。

法律依据

《中小学生学籍管理办法》第五条 学籍号以学生居民身份证号为基础生成,一人一号,终身不变。学籍号具体生成规则由国务院教育行政部门另行制订。

逐步推行包含学生学籍信息的免费学生卡。

黑龙江高考户籍学籍有以下:

1、考生父母及本人户籍属在我省久居的;

2、父母属我省市级以上(含市级)人事、组织部门确认引进的优秀人才,本人随父母经户籍管理部门落户我省的;

3、市级以上(含市级)政府规定的招商引资,购置商品房的外省人员,其子女随父母经户籍管理部门落户我省的;

4、本人户籍在我省,其父母一方为部队复员、转业军人,经户籍管理部门落户我省的;

5、因家庭变故,父母工作调动等原因落户我省的考生,家庭有固定住所,父母及其本人户籍在我省2年以上(含2年,从报名截止之日往前推算),并在我省高级中学就读2年。

办落户都需要的证件如下:

1、迁入人的居民户口簿、居民身份证及市内户口迁移证;

2、迁入户的居民户口簿;

3、迁入人符合申领、换领居民身份证条件的,每人交本人正面免冠一寸光纸黑白大头照片两张,已满16周岁,已领取居民身份证的,每人交照片一张;

4、新立户的要有房管部门出具的住房证明或房屋产权证明;

5、因结婚迁入的要持结婚证;

6、迁入农村地区的农业人口要有迁入地乡镇政府和村委会同意迁入的证明;

7、迁入非直系亲属户内的,应征得迁入地派出所同意后,再办理户口迁移手续。

落户手续:

1、准迁证办理,办事部门是房产所在地各个公安局,需要办理的事项是带好之前准备好的材料,在购房所在地的公安局的中心办理《准予迁入证明》;

2、办理原籍下户,办事部门是户口的原籍公安局或者户口原籍派出所,需要办理的事项是拿好户口薄、身份证原件以及准迁证在原籍办理入户手续,便可拿到《户口迁移证》;

3、在购房所在地办理上户,办事部门在房产所在地的各个公安局中心,需要办理事项是带好身份证、一寸照片以及户口迁移证到公安局办理上户手续。

综上所述,在黑龙江报名参加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考试的人员,除符合教育部有关报名条件外,其户籍、学籍应符合相关要求方可报名参加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考试。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第十条

公民迁出本户口管辖区,由本人或者户主在迁出前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出登记,领取迁移证件,注销户口。

公民由农村迁往城市,必须持有城市劳动部门的录用证明,学校的录取证明,或者城市户口登记机关的准予迁入的证明,向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办理迁出手续。

公民迁往边防地区,必须经过常住地县、市、市辖区公安机关批准。

文章标签: # 我省 # 户籍 # 户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