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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跨市高考怎么报名-广东省跨市高考

tamoadmin 2024-08-15 人已围观

简介1.广东省异地高考政策上说今年广东省外省户口只能报考高职类学校2.省外的学生能在广东省参加高考吗3.2021年广东异地高考具备那些条件?4.异地户口可以在深圳参加高考吗5.广东省户籍在广州高考要什么条件6.广东省,外地户口是江西省人在河源高考可以吗?广东省异地高考政策上说今年广东省外省户口只能报考高职类学校从2016年广东省开始放宽了异地高考条件。省教育厅等部门联合下发了《关于做好2016年进城务

1.广东省异地高考政策上说今年广东省外省户口只能报考高职类学校

2.省外的学生能在广东省参加高考吗

3.2021年广东异地高考具备那些条件?

4.异地户口可以在深圳参加高考吗

5.广东省户籍在广州高考要什么条件

6.广东省,外地户口是江西省人在河源高考可以吗?

广东省异地高考政策上说今年广东省外省户口只能报考高职类学校

广东省跨市高考怎么报名-广东省跨市高考

从2016年广东省开始放宽了异地高考条件。

省教育厅等部门联合下发了《关于做好2016年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在广东省参加高考有关工作的通知》(下称《通知》),符合条件的就读普通高中随迁子女可在我省报名参加普通高考。

《通知》对随迁子女在我省高考报名资格界定和报名有关问题进行了适当调整、补充和完善,适度放宽了报考条件的要求。主要包括以下四个方面:

一是明确了社会保险等截止时间,社会保险、居住证和完整学籍年限计算截止时间统一为2016年8月31日前。

二是完善了居住证的年限认定办法,除了原规定有连续3年的居住证为符合条件外,随迁子女父亲或母亲在2013年9月1日前已办理居住证,且持有的居住证截至2016年8月31日属于有效状态的也将予以认定。

三是适度放宽合法稳定住所条件,除原合法居住条件外,住所为农村自建房或单位宿舍的,可提供房屋产权证或土地使用权证、房屋租赁合同或相关证明材料,以及按《广东省租赁房屋治安管理规定》的要求到当地派出所或乡镇、街道负责租赁房屋服务管理的机构办理的居住手续的也可申请报考。

四是解决了就学地与就业地不一致问题,2016年在我省报名参加高考的随迁子女,其在我省参加中考但高中阶段3年完整学籍所在地与父亲或母亲工作所在地为广东省内不同地市的予以认定。

省教育考试院有关负责人提醒,《通知》随文还下发了《2016年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在广东省参加高考报名资格审核工作指引》,列举了各类认定事项的具体情况和处理指引,随迁子女考生可对照具体情况,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供审核。

省外的学生能在广东省参加高考吗

■政策解读:

① 此规定对户口迁移的时限作了严格限制,即“高中阶段”。也就是说,如果户口是在“高一”之前迁入广东省(任何一个城市即可,如惠州市),就可以在深圳市(或广州、或东莞,也就是你小孩上学的地方)参加高考;如果户口是在上了“高一”之后才迁入广东省的,那么就不得在深圳市(也就是你小孩上学的地方)参加高考,必须回户口所在地参加高考;

② 对于“必须回户籍所在地报考”很多家长都误认为是必须回老家参加高考,其实不是这样的!这里说的是“回户籍所在地”。也就是说,如你的户口原来在江西省,但你的孩子一直在深圳上学,而你是在孩子上了“高一”之后,才通过我把你的户口迁移到了惠州市,这种情况下,你的孩子就不能在深圳参加高考,必须回惠州市(你现在的户籍所在地)报考,而不是回江西省(即你的老家)参加高考,因为你户口迁入惠州后,你江西省的户口已经注销了,怎么能够再回江西省去报考呢?

③ 从规定中可以看出,尽管在高中阶段才将户口迁入惠州市的,仍然可以取得在惠州市参加高考的资格,但由于你孩子是在深圳(或东莞、或广州等)上学,学籍档案不在惠州。如果回惠州参加高考,需要将学籍档案等资料转回惠州,办理手续相当麻烦、繁琐。因此,除非万不得已,不要选择在孩子上了高中之后才迁户口!

④ 对于复读考生来说,只要学籍与户籍不一致,就必须回户口所在地参加高考。

二、关于借考手续的办理(政策解读)

1、户口在本省,但在外省工作的职工及职工子女,一律回本省考试,不得在外省借考。我省也不办理户口在外省的考生借考事宜。

2、户籍在非高中阶段从外省迁入我省的应届毕业生,原则上应回户口所在地报考,如因特殊情况需跨市借考的,应征得学籍学校和借考学校以及所在地的区(县级市)招考办同意,方可异地借考。借考考生在市属高校录取时按户口所在市划定的分数线参加市属高校录取。

3、户籍在高中阶段由外省迁入我省的应届毕业生须在户口所在地报考,一律不得办理省内异地借考。

4、非本市户籍的往届生,必须回户口所在地报考,一律不得办理在我市借考。

借考考生档案(含电子档案)由借考区(县级市)招考办建立。借考区(县级市)招考办须严格审核考生户口,并按规定的时间在网上严格审核借考考生“户口所在地”的信息。凡弄虚作者,一经发现,取消考生报考资格,已被录取的取消其录取资格。

温馨提示:办理借考手续只须凭、户口本、申请表等向就读学校及招考办申请即可,无需回户口所在地办理手续。

三、高中阶段户口从外省迁入我省的考生按以下要求办理报考手续:

1、考生报名时必须出示广东省常住户口簿(每年高考报名前迁入方有效)和,并提交本人复印件和全户人员的户口簿复印件;购房入户的,还需出示房产证及复印件,否则不予办理确认报名手续。

2、考生必须具备完整的三年高中学籍材料。高中阶段迁入我省的应届生,除具备原省就读学校的学籍材料外,还必须具备在我省就读期间完整的学籍材料,否则不准报考。对弄虚作而取得报考资格的考生,一经发现,取消报考资格。

四、目前全国高考已实行自主命题的省市共有18个,分别是:

北京 上海 广东 山东 江苏 湖北 四川 天津 重庆

陕西 湖南 福建 安徽 辽宁 江西 浙江 海南 宁夏

温馨提示:鉴于目前的高考已经不再是象以前那样全国统一命题,而各省的教材和高考题目完全不一样,建议户口不在广东省的家长,要么尽快将孩子的户口迁入广东省,要么让孩子回老家就读,不要误了孩子的学业!

2021年广东异地高考具备那些条件?

广东异地高考需要具备三个条件:

1、经县(市、区)人民主管部门认定的在广东省具有合法稳定职业、合法稳定住所并连续3年以上持有广东省居住证;

2、按国家规定在广东省参加社会保险累计3年以上的进城务工人员;

3、随迁子女在广东省参加中考并在父母就业所在城市具有高中阶段3年完整学籍。

扩展资料

广东全面放开异地高考,解决了很多外来务工人员随迁子女无法就地参加高考的后顾之忧,使他们能够更安心地在广东工作,有利于增加广东的人才吸引力和人才黏性。解决随迁子女升学问题,不是单纯的教育问题,也是人口管理、配置等方面的系统问题。

提醒外省籍考生家长,要“从长计议,早点准备”,有意让孩子在深参加异地高考的话,要提前3年就开始进行相应的准备。初中在老家就读的孩子,应该早一点将学籍转入深圳。

百度百科--广东异地高考方案

中华人民共和国--广东全面放开异地高考

异地户口可以在深圳参加高考吗

异地户口可以在深圳参加高考。广东全面放开异地高考。去年年底,广东省考试院正式发文从四个方面适度放宽了异地高考考生报考条件。根据相关规定、住所并连续3年以上持有居住证以及缴纳社保的外来工,其子女具有3年完整学籍可在广东参加高职院校录取。

2016年是广东省异地高考全面放开的第一年,在深参加异地高考需要满足“2个合法、3个3年”的条件。即父母拥有合法稳定的职业、合法稳定的居所;父母在深圳拥有3年的社保、居住证,子女在深就读的3年高中学籍。

“异地高考全面放开有前提,如果孩子需要在深进行异地高考,需提前做好相关准备。今年不符合在深高考的异地考生,要及时准备回原籍考试事宜。因今年高考广东用全国卷,因此对考生影响不大。”

“3个3年”中,居住证要求连续3年,但该政策已经适当放宽,即除了原规定有连续3年的居住证为符合条件外,随迁子女父亲或母亲在2013年9月1日前已办理居住证,且持有的居住证截至2016年8月31日属于有效状态的也将予以认定。

需要注意的是,在深拥有3年的社保要求“双保险”,即养老保险和医疗保险均要求累积3年。如果中间出现中断,累积能够达到3年,亦予以认可。

由于《深圳经济特区居住证条例》去年出台,以及深圳移民城市的特征,近日广东省召开相关会议对于深圳社保和居住证一些特殊情况进行了规定明确,在社保“双保险”中,如其中一个不合要求,可根据相关部门要求进行补缴,补缴后能够达到异地高考相应条件的,也能通过审核。

2016年起,至少需要符合3个条件,一是学生父母至少一方有合法稳定住所并连续3年以上持有广东省居住证。通过审核的异地考生中,广州市有超过1000人。从2013年开始,三是学生有本地高中3年完整学籍,其中在高考报名中提出就地参加高考申请的有9985人。

2016年,二是学生父母至少一方有合法稳定职业并在广东连续3年参加社保,广东全省高三在读的外省户籍随迁子女共有12958人,占申请人数的95.8%,经过提交证明材料、审查核实等程序,最终9570人获准在广东高考,外来务工人员的随迁子女要在广东参加高考,广东就为全面放开异地高考实行“三步走”的方案。

广东省户籍在广州高考要什么条件

法律客观:

根据省招委《关于做好广东省2013年普通高校招生统一考试报名和建档工作的通知》(粤考院〔2012〕18号)的规定,这类考生必须回户籍所在地报名。也就是说,具有广州市学籍,但户籍在广东省内广州市外,就不能在广州报名,但可以在广东省内广州市外报名。高中阶段户籍从外省迁入广东且具备完整的三年高中学籍材料才可在当地报考。下列人员不得报考:1.国家承认学历的高等学校的在校生;2.应届毕业生之外的高级中等教育学校的在校生;3.2012年参加普通高考含高校艺术术科校考),因被取消各科考试成绩并被禁止下一年度参加普通高考的;4.因触犯刑律已被有关部门取强制措施或正在者。下列情形之一的考生必须回户籍所在地报考:1.高中阶段户口由外省迁入广东省的考生;2.非广州地区户籍的往届生;3.其他不符合在高中市报考条件的考生。上述考生还必须具备完整的三年高中学籍材料。高中阶段户籍从外省迁入我省的应届生,除具备原省就读学校的学籍材料外,还必须具备在我省就读期间完整的学籍材料,否则不准报考。对弄虚作而取得报考资格的考生,一经发现,取消报考资格。根据通知,中等职业学校的非广东户籍应届毕业生和持有毕业学校集体户口的往届毕业生,不得在广东省报考3+专业技能课程证书的考试。

广东省,外地户口是江西省人在河源高考可以吗?

户口是江西省在河源高考河源市位于广东省东北部,需要符合广东省《异地高考》政策:经县(市、区)人民主管部门认定的在我省具有合法稳定职业、合法稳定住所并连续3年以上持有我

省居住证、按国家规定在我省参加社会保险累计3年以上的进城务工人员,其随迁子女在我省参加中考并在父母就业所在城市具有高中阶段3年完整学籍的,自

2016年起可在我省报名参加高考,与我省户籍考生同等录取。

关于做好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接受义务教育后在我省参加升学考试工作的意见

省教育厅 省发展改革委 省公安厅 省人力社会保障厅

根据《院办公厅转发教育部等部门关于做好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接受义务教育后在当地参加升学考试工作意见的通知》(国办发〔2012〕46

号)要求,并结合我省实际,现就做好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以下简称随迁子女)接受义务教育后在我省参加升学考试工作提出以下意见:

一、高度重视做好随迁子女接受义务教育后升学考试工作

近年来,全省各地认真按照国家和省的工作部署,积极稳妥地推进随迁子女平等接受义务教育,使这一问题得到初步解决。但随着随迁子女完成义务教育人数不

断增多,随迁子女在流入地参加中考和高考问题日益突出。进一步做好随迁子女升学考试工作,是坚持以人为本、促进教育公平的客观要求,对于保障和改善民生、

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促进社会和谐稳定具有重要意义。对此,各地、各有关部门要高度重视,要认真按照国办发〔2012〕46号文要求,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

和使命感,积极稳妥地推进此项工作,切实保障随迁子女公平享受教育权利和升学机会,促进教育公平和社会和谐稳定。

二、因地制宜推进随迁子女参加中考工作

各地级以上市人民要按照国办发〔2012〕46号文规定要求,对在当地有3年完整初中学籍的随迁子女,根据当地城市特别是教育承载能力,

合理确定随迁子女在当地参加中考的准入条件,因地制宜制订随迁子女参加中考升学考试的具体办法,于2013年3月底前报省教育厅备案,并于2013年开始

实施。已经放开或部分放开中考的地区,要做好新旧政策衔接,不能发生中断现象。

三、积极稳妥推进随迁子女参加高考工作

根据国家要求和我省教育承载能力,结合《广东省流动人口服务管理条例》,制订随迁子女在我省参加高考的实施办法。

(一)积分入户的随迁子女在我省参加高考的条件。按照《关于开展农民工积分制入户城镇工作的指导意见》(粤府办〔2010〕32号)、《关于做好高技

能人才入户城镇工作意见的通知》(粤府办〔2012〕66号)的要求,异地务工人员、高技能人才及其随迁子女在我省入户的,随迁子女不受入户年限、就学年

限等限制,自2013年起可在我省报名参加高考,并可与入户地户籍考生同等录取。

(二)随迁子女就读中职学校在我省参加高考的条件。经县(市、区)人民主管部门认定的在我省具有合法稳定职业、合法稳定住所并连续3年以上持有我

省居住证、按国家规定在我省参加社会保险累计3年以上的进城务工人员,其随迁子女具有我省中职学校3年完整学籍的,自2014年起可在我省报名参加高等职

业学院招收中职学校毕业生招生考试,并可与我省户籍考生同等录取。

(三)随迁子女就读普通高中在我省参加高考的条件。经县(市、区)人民主管部门认定的在我省具有合法稳定职业、合法稳定住所并连续3年以上持有我

省居住证、按国家规定在我省参加社会保险累计3年以上的进城务工人员,其随迁子女在我省参加中考并在父母就业所在城市具有高中阶段3年完整学籍的,自

2016年起可在我省报名参加高考,与我省户籍考生同等录取。

(四)其他。对不符合以上条件的随迁子女,自2014年起,经户籍所在地省级招生办同意,可在我省借考,但须回到户籍所在省(区、市)参加录取。

具体办法由省教育、公安、人力社会保障、住房城乡建设等相关部门制订。必要时,可视实施情况和国家有关规定对报考条件进行适当调整。

四、完善随迁子女升学考试管理服务

各地、各有关部门要建立健全随迁子女升学考试管理和服务制度,加强随迁子女升学考试管理和服务工作。要全面掌握随迁子女的数量、分布、居住、社保信息

和流动趋势,并根据进城务工人员的变动和随迁子女的就学等实际情况,深入细致地做好随迁子女升学考试工作,切实发挥好服务保障作用。要加强对随迁子女升学

考试政策的宣传,为随迁子女参加升学考试提供有效的政策解读和咨询指导。要坚持正确的舆论导向,营造良好的舆论环境,促进社会和谐稳定。

五、统筹做好随迁子女和流入地本地学生升学考试工作

各地、各有关部门,特别是符合在当地参加升学考试条件的随迁子女净流入量较大的地级以上市,要依据随迁子女参加升学考试人数规模,取有力措施,创造

有利条件,合理调配教育,争取国家相应增加招生,既积极稳妥地推进随迁子女升学考试,又保障本地户籍考生高考录取比例不受影响。对不符合在我省参

加升学考试条件的随迁子女,要加强与流出地的协调配合,做好政策衔接。

六、加强组织领导和协作配合,确保平稳实施

各地、各有关部门要把解决随迁子女参加升学考试工作作为重要的民生实事来抓,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完善保障措施,抓好工作落实,确保随迁子女参加升学考

试工作平稳实施。要加大建设投入,健全经费保障,把符合规定条件的随迁子女接受高中教育、高等教育纳入公共财政资助范围,加大高中教育、高等教育财政投

入,切实提高规范化学校办学条件,充分挖掘办学潜力,增大教育承载能力,积极为随迁子女参加升学考试创造条件。各有关部门要明确责任分工,密切协作配

合,形成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切实加强随迁子女考生报考资格审查,严格规范执行随迁子女升学考试政策,全力维护我省招生考试的良好秩序。

各级招生委员会要统筹做好随迁子女升学考试工作。教育部门要合理调配,做好招生编制、考生报名组织、考试实施以及招生录取等工作,并负责随迁

子女在我省连续就学年限和学籍的审核工作。发展改革部门要把随迁子女接受义务教育后在当地参加升学考试工作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公安部门要加强对

流动人口的服务管理,及时提供进城务工人员及其随迁子女的居住等信息,并负责进城务工人员居住证的审核工作。人力社会保障部门要及时提供进城务工人员

的就业和社保信息,并负责进城务工人员稳定就业和按照国家规定参加社会保险年限的审核工作。住房城乡建设部门要会同公安等部门负责对进城务工人员及其随迁

子女的合法住所进行审核。国土部门要制订相配套的用地政策,解决随迁子女升学考试在当地接受教育所需要的建校用地指标等问题。

文章标签: # 高考 # 子女 # 随迁